人生三大喜,其一,他乡遇故知。

    宁桑是她的故知,她只是宁桑的旁人。

    来到这个世界过去整整十年了。

    为了见到宁桑,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,不怕苦不怕难,一步一个脚印才混成现在这样,放在五大仙门八小宗门林端端一个筑基期小修士算不上什么,但在凡世里别说是筑基修士,就连练气修士都难得一见。

    有门有派的修士一有门派约束,二又自视清高,除开一些三教九流之辈,都懒得与凡人打交道。

    林端端一介散修不在乎那些虚的,有吃有住,顺便捞些好处,运气好了还能搜刮到一些埋没在凡世间的宝物,过的无拘无束、逍遥快活。

    书中的宁桑,令林端端魂牵梦萦,为之倾倒,原先也曾设想过,见到他本人会有多激动,多开心,会不会喜极而泣。

    可真当遇上了,又是另一种光景。

    欣喜之余,还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安萦绕心头。

    书里对宁桑童年的描绘只有浅显几句,‘宁桑十四岁前一直在伏梦城沿街乞讨,因异族混血身份遭人唾弃,过着身无全衣、腹无饱食,三分似人七分像鬼的非人日子,即便后来,所有人都告诉他是万年难遇的天才,可是骨子里自卑让宁桑无法全然相信别人的说辞,他可以信任的唯有自己。’。

    林端端认识到,宁桑不再是书里随心刻画,用来体现男主强大的浅薄角色,他的一举一动、一颦一笑都是鲜活的存在,过去从书中得到的全是一些不会变化的固有信息,如今改变了宁桑的命运轨迹,等同于改变情节的走向,她的出现对于宁桑来说是好是坏,林端端心里也没个底,只希望能利大于弊吧。

    抿了口茶水,已经凉的透彻,清甜不在余留在唇齿间的只有些许苦涩。

    夜深人静,林端端拢了拢肩头披着的氅衣,正准备回屋,又见同在一个院落,房间相隔只有十几丈远的宁桑从他屋子走出来,怀里还抱着一只圆枕。

    “师父,我睡不着。”宁桑一见她还在外头,高兴的一路小跑过来。

    习惯了脏水横流、虫蚁遍地的破庙,清醒的情况下躺在干净整洁的床上,身上还有厚实的棉被,照理说应会睡得香甜,可他莫名的惶恐不安,难以入睡。

    “失眠?”一看天色已经三更天了,林端端拍了拍他的脑袋。

    “好像是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怕!拿着这瓶安定丹,睡前一刻钟用水服下一颗,保证你大睡到天明。”林端端从储物手镯里拿出一瓶自制丹药,安定丹是她的得意之作,早年间靠着此丹在有钱的老年人手里赚了不少真金白银。

    宁桑把安定丹推到一边,抓住她的衣角,暗示道:“可我我害怕一个人睡。”

    “不怕!拿好,这是为师特制的‘兔子先生’傀儡,可爱中带着些许严肃,抱在怀里特别软和,注意放荡不羁的络腮胡是亮点,只要轻轻一按耳朵还能进行简单的对话,在孤独的时候帮助你排解寂寞,更重要的是兔子先生内设保护系统,遇到危险使劲一捏尾巴,就能激活傀儡模式,傀儡状态下兔子先生战斗力相当于一名中期武徒,一次性对付十个成年男子不在话下,有大号中号小号三种可选,兔子先生在公主皇子间可流行了,小号的都能卖到三千两银子,既然你是我徒弟,我忍痛给你一个大号,晚上抱着兔子先生睡觉什么都不怕了!”

    林端端硬是把一只比宁桑都要高半个头的大型兔子玩偶塞到他怀里。

    宁桑连忙拒绝,这只看起来跟怪大叔一样的奇特玩偶实在与可爱不沾边:“不不,小号的就够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吧。”林端端一方面觉得大兔子先生更适合宁桑有点可惜,一方面又因为省了不少支出感到窃喜。

    “师父,我怕冷。”宁桑把安定丹和兔子先生放到一旁,还不死心,生怕林端端又拿出一堆稀奇古怪的玩意:“我不想吃发热的丹药和发热的玩偶。”